1. 於2024年11月12日發布第218/NQ-CP號決議,關於2025年前6個月繼續降低增值稅2%
2. 於2024年10月8日發布第4458/CTBNI-TTHT的公文,由北寧省稅務局發布指導關於根據海關機關決定而被指定的進口貨物增值稅。
3. 於2024年10月3日發布第4392/CTLAN-TTHT的公文,由隆安省稅務局發布指導關於個人所得稅對意外困難津貼和失業津貼的規定
4. 於2024年10月11日發布第4510/CTBNI-TTT的公文,由北寧省稅務局發布指導關於個人所得稅對離職時為勞動者提供額外支持
5. 於2024年10月24日發布第4781/TCT-CS的公文,由稅務總局發布指導關於可扣除增值稅並對於未取得主管國家機關頒發建築許可證的建築工程的折舊費用。
6. 衛生部於2024年9月19日發布第15/2024/TT-BYT號通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清單》(「清單」),已根據越南清單用產品代碼進行標識進出口貨物必須對衛生部管理的進口食品安全進行國家檢驗,自 2024 年 11 月 2 日起採用
7. 工貿部於2024年10月8日發布第18/2024/TT-BCT號通知暫停暫進再出、轉口貿易業務的廢料清單
8. 海關總局於2024年9月26日發佈第4610/TCHQ-TXNK號公文關於出口加工企業的進口權進行進口再出口貨物的進口退稅指導